党(群)政管理机构、教学机构、科研机构、教辅机构、直属机构:
根据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办法(试行)》文件精神,我校现组织开展2019年职称评审、认定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(一)在我校工作1年以上,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教职工。
(二)申报所有系列职称的教职工按本通知要求执行。申报非教学、科研、实验、图书资料四个系列职称的教职工,需通过学校评审后,方可向外推荐。
二、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
(一)个人申报(11月25日前)
个人根据学校发布的职称评审工作通知要求,向相应二级学院(馆)提出申请,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申报材料。
(二)部门初审 (12月5日前)
1.部门审核。二级学院(馆)成立部门职称材料审核小组,审核部门申报人员材料是否符合申报要求、是否真实规范,并在所有业绩成果材料上盖“与原件相符”章、部门公章以及审核人签名。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退回申报材料。
行政人员申报职称需要先由所在部门提出推荐意见,专职辅导员先由学生工作部提出推荐意见。
2.部门评前公示。二级学院(馆)对通过材料审核的申报人进行公示,将其申报材料公开展示3个工作日。
3.部门推荐。公示无异议后,二级学院(馆)组成推荐小组,小组成员应为奇数,不低于5人,二级学院(馆)领导班子成员为当然成员,其他成员不少于2人,须是具有高级职称的本部门教职工代表。推荐小组名单需经二级学院(馆)党政联席会议同意后报组织人事处备案。
申报人经二级学院(馆)推荐小组票决通过后,由二级学院(馆)将推荐报告、汇总表和申报材料提交组织人事处,报学校职称申报、审核工作小组进行材料复核。
通过部门推荐和材料复核的,进入学校评审环节。
三、申报要求
(一)2019年职称评审业绩和资历截至2019年8月31日。
(二)申报人填写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职称申报表》(附件1)和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职称推荐表》(附件2),并提供所有业绩成果材料的复印件(其中,论文含期刊封面、目录页及正文页);著作、教材须提交原件;项目须有立项通知、合同或结项通知、证书。
(三)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职称申报表》与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职称推荐表》中填写的业绩成果排列顺序须完全一致。
(四)申报人提交的基础证明(职称证书、最高学历、学位证书、教学质量鉴定表、企业实践考核鉴定表、“双师素质”资格证书等),使用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申报职称基础证明材料》(附件4),编制目录并对应页码,装订成册。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。
(五)申报人提交的业绩成果佐证,使用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申报职称业绩成果佐证材料》(附件5),严格按照《申报表》和《推荐表》中填写的业绩成果顺序编制目录并对应页码,装订成册。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。
(六)辅导员申报职称,须在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职称申报表》和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职称推荐表》中的“现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”栏中填写“辅导员”。
(七)提交被SCI、EI、ISTP、ISR等索引收录的论文,要附检索机构出具的正规检索证明。
(八)本次职称申报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,特殊情况由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。
四、外审代表作品要求
(一)申报高级职称的教职工准备好两份代表作品用于外审。代表作品须是个人主持或独立完成的研究成果,具体包括论文、著作、教材、标准、研究报告、发明专利、获奖作品等不同形式的成果,如为外文要附中文译文。
(二)外审代表作品须准备完整的一套材料。如,论文、专著、教材、标准须公开发表、发布或出版,论文须含期刊封面、目录页及正文页,被SCI、EI、ISTP、ISR等索引收录的论文,要附检索机构出具的正规检索证明;项目须有申报书和立项通知,已结题的要有结题报告和结项证明等;研究报告须为课题结题报告或国际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报告;专利须有申请书和专利证书等;教学比赛获奖或指导学生获奖,须有相应的证书、作品、方案等。
(三)申报高级职称的教职工填写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外审代表作品登记表》(附件3),并将两份代表作品分别扫描成PDF文件。
五、继续教育要求
按《关于2019年职称申报评审、认定中有关继续教育要求的通知》(顺职院人字〔2019〕26号)执行。未能通过系统打印证书证明的,请提供原始学习证明(仅限于过渡期,原则上要求提供继续教育证书)。
六、评审收费标准
评审收费标准按照《关于转发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〈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〉的通知》(粤人发〔2007〕35号)执行,即正高级职称评审费为920元/人,副高级职称评审费为780元/人,中级职称评审费为450元/人,初级职称评审费为280元/人。通过学校评前公示人员,向相应的二级学院(馆)缴纳职称评审费,各二级学院(馆)于12月15日前收齐职称评审费,交至学校财务处。
七、材料提交清单
(一)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职称申报表》(一式一份,纸质版与word电子版)
(二)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职称推荐表》(一式一份,纸质版与word电子版)
(三)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申报职称基础证明材料》(一式一份,纸质版与PDF电子版)
(四)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申报职称业绩成果佐证材料》(一式一份,纸质版与PDF电子版)
(五)《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外审代表作品登记表》(申报高级职称用,一式一份,纸质版与word电子版。两份代表作分别扫描成PDF文件)
八、材料提交时间要求
各二级学院(馆)于12月5日前,完成材料审核与评前公示及推荐,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一次性提交至组织人事处1317办公室吴敬学老师(联系电话:22323965)。
附件:
1.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职称申报表
2.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职称推荐表
3.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外审代表作登记表
4.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申报职称基础证明材料
5.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申报职称业绩成果佐证材料
6.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申报职称教学质量鉴定表
7.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办法(试行)
组织人事处
2019年11月12日